超市熟食或有据可依
作者:张新华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7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正式公布了《超市熟食卤味销售和加工卫生操作规范(试行)》。
根据规定,今后超市采购熟食卤味应组织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实地考察生产企业,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与其签订食品安全协议,索取卫生许可证,并不定期地抽查生产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
门店收货时,非定型包装产品每批应索取上海市熟食送货单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保质期小于检验周期的,可边检验边出厂);定型包装产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对运输工具、包装日期和产品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据了解,今后超市(卖场)管理公司总部须设置独立的与经营状况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有关管理制度,形成一个完整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负责公司内部的自身管理。
此外,该规范还要求采购熟食卤味时,应根据每日的销量确定采购数量,做到以销定购。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超市是其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关是保证熟食、卤味消费安全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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