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集安市开展熟食制品蜂产品专项整治
为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推进食品安全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食品市场安全,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2010年4月,集安市人民政府以集政办发[2010]10号文形式转发了由集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集安市熟食制品、蜂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通过整治实现熟食制品、蜂产品加工设施和环境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无证照生产加工熟食制品、蜂产品的小作坊、黑窝点得到有效清理,大力培育扶持熟食制品、蜂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高熟食制品、蜂产品生产的集中度。全市熟食制品、蜂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熟食制品、蜂产品消费满意度明显提高。
为确保整治出成效,成立了以集安市姜成立副市长为组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董延斌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领导和各乡镇领导为成员的熟食制品、蜂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整治的工作重点,即以熟食制品、蜂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市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小作坊和无证照生产单位为重点对象,以强化熟食制品、蜂产品加工企业质量、卫生、安全意识为重点内容,以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为突破口,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管理。
为提高整治取得成效,从五个方面加强整治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核准登记。全面清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有关许可证。对已登记注册的从事熟食制品、蜂产品加工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未能取得相关审批或许可的,限期办理;逾期不能提供的,责令停止生产。二是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经营行为。对发现在熟食制品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吊白块、非食用色素行为,回收过期变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进行加工销售,蜂产品无证生产加工、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三是建立相关制度,把住食品进货查验关。要督促指导从事熟食制品、蜂产品加工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购销经营台帐,实行查验证照和索证索票制度。引导经营户与养殖场(厂)或批发商签订“场厂挂钩”和“场地挂钩”协议,以及与经营者签订有关责任书等,促进食品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四是严格把好食品经营卫生准入关。对熟食制品、蜂产品加工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对不符合《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生产经营场所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停业整顿。加强对从事熟食制品、蜂产品加工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没有领取《健康证》的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熟食制品、蜂产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防范条件和消毒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熟食制品加工过程中是否使用沥青、松香拔鸭毛、鸡毛;是否在食品中使用人工合成色素、使用禁用的物质、食品添加剂;检查熟食制品、蜂产品加工经营场所是否有合理的生产工序,是否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防污染及通风排气设施,是否安装紫外线空气杀菌灯,地面是否用消毒水拖洗干净;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食品及其原料的抽查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和个体户,必须将产品委托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
目前,整治工作正在深入的进行当中,成效已初步显现。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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