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兴隆县社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日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

  为纪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3周年,兴隆县供销社、县农工委等部门于7月3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日活动。为把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县供销社特邀请大杖子乡春然蔬菜、三道河乡圆丰食用菌、蘑菇峪乡山野红花椒等专业合作社参加,并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点等多种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坚持民办、民管、民享等合作社法的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农业所带来的效益。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单1000多份,回答群众咨询200多人次,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农民、专业、合作”主题更加弘扬,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亮点。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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