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市社:奋力抢滩抓社团

  晋中市供销合作社近年来,在全面做好系统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特别注重培育和发展社团中介组织。截至目前,全系统已建立了5个市级行业学会,10个县级农民经纪人协会,1个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吸收会员近9650人,形成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社团组织发展的形式及特点

  市供销合作社现已形成了“一社五会”为主,即:“一社”为市供销合作社,“五会”为市农民经纪人协会、杂粮开发协会、再生资源协会、烟花爆竹协会、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各类协会同步发展的格局。呈现如下特点:

  1、组织形式多样。在组织形式上,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伙企业,也有股份合作性质的合作组织,其中以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为主。在组织类型上,多数以围绕当地已形成的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为依托而组织起来的;在组建形式上,有农民自己合伙创办的,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办的,有农技人员领办的,有农村基层组织组建的,也有种养大户及农民经纪人牵头创办的;在组织方式上,充分体现农民自愿的原则,进退协会自由,协会负责人由民主选举产生;在合作环节上,有的是产前、产中、产后单项合作,有的是一体化合作;在利益分配上,多数协会是通过对农户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优惠生产资料,提供种禽种苗等形式,与会员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关系,主要是为农民提供方便服务。

  2、工作运行规范。目前,多数社团组织的软、硬件设施已基本具备,做到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运作机制。协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在农资供应、生产指导、技术培训、产品销售服务和维护社员利益等方面的作用明显。

  3、带动作用明显。围绕主导产业建立的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方式逐步由产前、产中服务转向产后服务,由以初级产品流通转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分散经营、规模较小、难于进入市场的问题。同时也促进了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扩大了农民增收渠道,形成新的增长点。

  二、社团组织发展的做法与效果

  2002年9月,率先在省内成立了“晋中市农民经纪人协会”。经过几年的发展,所属11个县(区、市),已有10个依托县供销社成立了农民经纪人协会,吸收会员2650余人,涉及各涉农部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社、农村流通大户及大学生村官,会员服务覆盖了全市70%以上的农村人口,形成了一支助推晋中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2003年成立了市杂粮开发协会,协会成立以来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在南京和天津筹建成立了“晋中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暨南京晋喜山西土特产经营部”和“天津市晋鑫杂粮制品商贸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外销“窗口”。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市社于2005年5月13日成立了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化管理,2006年6月16日成立了晋中市烟花爆竹协会。今年4月份,市社成立了晋中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会员有供销社系统的干部职工、大学生村官、社会院校等擅于和热衷于研究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的学者,为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注重监督、指导、协调、服务各县的社团组织发展。2005年12月28日,成立了我省首家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平遥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在市社的倡导下,全市供销系统各类社团组织蓬勃发展。相继涌现出了象太谷“晋谷香”和榆社“河峪小米”、榆次“老树”等有代表性的专业合作社,同时发展了象麻田综合服务社——全国示范型服务社,树立了供销合作社的品牌,形成了产业。

  一是“抓样板”。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首先必须树立样板,抓好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见到实实在在的效益。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比如:太谷万士达红枣专业合作社,加强了内部管理和产品认证,与农民签订了订单农业,培育枣种植基地近万亩,产品畅销各大城市,带动了农民致富。

  二是“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源于农民,萌芽于农村。按照“农村经济能人牵头建立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农业服务中心领办一批”的办法,适时推动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三是“抓规范”。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村社团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同时要求农民合作组织必须制定章程、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四是“抓创新”。重点是体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在体制创新方面,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结成一定组织。在运作机制创新方面,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指导各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向一体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方向发展,努力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五是“抓培训”。结合实际,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及会员开展管理、技术和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时特别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促进专业合作组织更快更好发展。

  产生的效果突出表现在:

  1、增加了农民收入。充分利用市供销社农民经纪人协会和10个县(区、市)供销社农民经纪人协会,组织会员和农民经纪人队伍近3万人常年活跃于全市农村,帮助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并通过市农民经纪人网站每年发布供求信息数千条,每年可帮助农民推销农副产品近10亿元,帮助全市每个农民增加收入近500元。

  2、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了会员素质。全系统加大了对全市农民经纪人的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培训各类农民经纪人2000余人,并组织农民经纪人出去考察学习,通过培训学习开阔了经纪人的眼界,增长了知识,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副产品的销售。

  3、解决了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2006年4月,寿阳县农民经纪人收购积压了玉米2万余吨,由于外运困难,难以销售,通过农民经纪人协会网络一方面发布信息,一方面逐级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很快引起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及时督促铁路部门安排车皮计划,20天时间内314个车皮陆续到达寿阳,解决了2万吨玉米的外运销售,仅此一项增加农民收入2000余万元。

  4、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平遥华农畜禽屠宰加工专业合作社,投资300万元修建1800平方米的自助化屠宰加工淘汰蛋鸡的生产线,目前已投入生产,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只以上,生产成品鸡3万吨,产品销售旺盛,是我省第一个以自动化屠宰加工淘汰蛋鸡的专业合作社。

  三、社团组织发展的问题与措施

  社团组织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如下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1、部分合作经济组织运作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经济组织章程流于形式;有的合作经济组织民主管理意识淡薄,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缺乏,社务不够公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础薄弱。

  2、普遍缺乏管理人才和发展资金。现有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高威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高素质的“领头羊”不多。在土地、资产股份合作中,具有较高水平的资本运作人才十分缺乏。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不足,贷款额度较小、手续较繁、放贷时间较长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3、发展后劲不足。一是数量多、规模小,业务范围相同,带动辐射的范围仅局限于本乡镇,一定程度上浪费了政策资源,增加了组织成本、人力成本,削弱了市场竞争力。二是开展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比重不高,实行标准化生产、经过三品论证的数量不多,合作组织市场化进程不快。多数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基本停留在信息、技术咨询等层面上。三是品牌意识弱,我市45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申请注册商标的仅有400余家,产品的市场知名度不高。四是不少农民群众对合作经济组织缺乏了解,特别是对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没有切身体会,存有“雾里看花”的心态,创办或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热情不高;部分社(会)员合作意识不强,对合作经济组织提出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要求与农民吃盈不吃亏的基本要求不相符合,实践中难以操作。

  下一步发展的建议及措施:

  1、充分认识社团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要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发展此项工作,逐步实现现代农业,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求。

  2、加大对社团组织的政策资金扶持。一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二是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帮助解决经济组织运行中存在的资金不足。三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3、加强培训宣传,提高认识。继续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经济理念、现代科技知识、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村科技人才队伍,为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4、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积累机制,不断壮大组织实力,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生存、发展和竞争的能力。

  5、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一是重点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创造条件,以县积极筹备成立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以“农联会”将团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起来,以农民经纪人协会,把个体的农产品流通大户组织起来,真正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成为农民专业合作和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团组织的带动力量。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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