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三严”措施确保上市动物产品安全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4日
为了切实履行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的法定职责,加大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保障上市动物产品安全。青海省平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三严”措施强化动物屠宰检疫监管,确保上市动物产品安全。
严格落实“六项”制度严格落实执行“派驻检疫、入场检查、索证登记、临床检查、检验登记和无害化处理”等六项制度措施,确保动物屠宰检疫工作“检疫人员到位、制度措施到位、检疫监管工作到位”。
严把“四关”对屠宰全过程实施同步检疫和监控,严把四关即“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达到“六个100%”,即屠宰检疫率100%、动物产品持证率100%、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回收动物标识率达100%、屠宰检疫证明和记录填写规范率100%、证章标志规范使用率100%。
严厉打击畜禽私屠滥宰的行为采取巡查巡视、定期与不定期等专项执法形式,结合2010年开展的“引进仔猪、雏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屠宰未经检疫动物和屠宰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严防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入市场,确保了上市动物产品的安全。
2010年1-3月,全县共屠宰检疫生猪8999头,牛羊80头,禽136900只;检出病害动物43头只,全部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确保了上市动物产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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