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华合作时报网 >> 中国合作经济新闻网>> 行业频道>> 果蔬>>正文内容

杭州率先立法推行蔬菜销售追溯制度

  以往,市民从超市、菜市场买来蔬菜,即使发现有问题结果大都是自认倒霉。而今后,一旦市民买到质量不安全的蔬菜,就能明确、直接地找到卖菜的甚至是种菜的,要求赔偿。因为市场上销售的蔬菜都有了身份“档案”。

  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叶茂东在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已经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施行的新的《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的最大亮点,就是增加了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即蔬菜生产者、经营者要对其生产、经营的蔬菜质量安全承担责任,按规定对其提供的蔬菜出具追溯凭证,并附具相应的产地信息、产品合格信息、经营者信息。

  据参与前期立法调研的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也是我国首次用地方立法的形式推行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叶茂东表示,为确保蔬菜从生产到销售到食用各环节能实行追溯管理,必须加强对追溯凭证的管理,过去通常通过各环节出证出票、索证索票实行,而今后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利用科技手段实行追溯码管理。

  此外,为使蔬菜质量追溯管理制度有强制执行力,杭州市新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指出,蔬菜生产者、经营者不按规定出具追溯凭证的,将分别由农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