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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潍县萝卜标志将受处罚

  购买正宗潍县萝卜,不用再费心了。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山东省潍坊近日出台了《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对潍县萝卜的专用地理标志进行保护,擅用潍县萝卜地理标志将受处罚。

  秋冬时节潍县萝卜大量上市,潍坊街头许多经营萝卜的店铺又开始忙碌起来。潍县萝卜已经成为潍坊的一张名片,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名声响亮,自然引来诸多商家“傍名牌”,许多萝卜商打出“正宗潍县萝卜”的旗号售卖,真假难辨。为此,经潍坊市申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于2006年下发《关于批准对潍县萝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规定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潍坊市弥河以东,潍河以西,胶济铁路以北,新沙路以南的区域,以及潍城区的望留镇、军埠口镇现辖行政区域。另外,对萝卜品种、耕作方式、萝卜外观、口感质量都有规定。

  为保护和利用好潍县萝卜地理标志,潍坊市近日出台《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成立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保护管理办法,生产者使用专用地理标志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产地证明等相关材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不得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的、易产生误解的产品名称或标志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

  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加强对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获准使用的生产者,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的,注销其使用注册登记。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出台,让不少市民和游客非常高兴。在潍坊工作的市民黄先生说,他老家是聊城,以前过年回家想给家人、朋友买点潍县萝卜,但萝卜店都打着“正宗”的旗号,总不知道哪家真“正宗”,有了这个保护办法,以后想买的话光看标志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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