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查获劣质肥料案 农户获赔3万元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7日
记者从江西省质监局获悉,丰城市质监局日前对一起坑农害农劣质肥料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责成经销商补偿农户预计减产损失3万元。
近日,丰城市质监局接到该市筱塘乡一农户投诉,称其购买的标注总养分(N-P-K)含量为18%、山东临忻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使用后造成禾苗长势受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该复合肥料属无生产许可证产品,且标注的厂名厂址是假的。执法人员对剩余的部分散装复合肥进行了抽样检验,产品经检验不合格,不符合强制性标准GB15063-2001要求,总养分只有18%,属劣质产品,使用后会影响禾苗长势,造成收成减产。据查,该农户有70亩田用了该复合肥料总计4吨,货值金额达6000元。
丰城市质监部门依法对该复合肥料经销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责成经销商补偿了该农户预计减产损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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